鉅大鋰電 | 點擊量:0次 | 2020年10月23日
介紹鋰離子電池托運新規(guī)
鋰離子電池托運新規(guī)
1.限制攜帶的鋰離子電池。經特種公司批準,可以攜帶含超過100Wh但不超過160Wh鋰離子電池的電子設備登機。每位旅客攜帶此類備用電池不能超過兩個,且不能托運。
2.不超過100Wh的鋰離子電池和備用電池設備無需申報。電子設備可以放入托運行李或隨手提行李攜帶,合理數量的備用電池只能放入手提行李攜帶登機。
3.乘機過程中請關閉所攜帶的鋰離子電池設備電源,防止設備意外啟動;單個備用電池采取獨立包裝,做好電極保護,防止其因摩擦、碰撞、短路引起自爆自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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